>隱私權政策
>退換貨政策


隱私權政策

本公司重視用戶的隱私權,為保障您的權益, 請您詳閱下列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

一、隱私權保護政策適用範圍

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包括本公司如何處理網路使用者使用本公司網站(下稱本網站)服務、參加本網站活動、申請加入本網站會員及進行線上購物等時所蒐集到的身份識別資料,也包括本公司如何處理在商業夥伴與本公司合作時分享的任何身份識別資料。 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本公司以外的公司,也不適用於非本公司所僱用或管理的人員。

二、資料之蒐集

此資料的蒐集目的係為確認在本公司網站上取得資訊的使用者身份及提供各項服務之用,其範圍如下:本公司在您使用本網站服務、瀏覽本網站網頁、參加宣傳活動或贈獎遊戲、加入本網站會員、訂閱電子報、訂購本公司產品/服務或使用其他網站服務時,將會請您提供您的個人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字號、行動電話門號、行動電話SIM卡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 本公司會保留您所提供的上述資料,也會保留您上網瀏覽或查詢時,在系統上產生的相關記錄,包括IP位址、使用時間、瀏覽器、瀏覽及點選紀錄等。

三、個資告知事項

為確保您的權益,請詳閱以下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一、非公務機關名稱:手機經濟學。

二、蒐集之目的:040/行銷、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72/政令宣導、077/訂位、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081/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085/旅外國人急難救助、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104/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129/會計與相關服務、133/經營電信業務與電信加值網路業務、135/資(通)訊服務、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7/資通安全與管理、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152/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153/影視、音樂與媒體管理、154/徵信、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182/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及其他依主管機關公告之特定目的。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本公司營運期間內。

(二)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主管機關禁止者不在此限)。

(三)對象:與本公司有合作或業務往來之關係企業及合作廠商。
(四)方式:符合法令規定範圍之利用。

四、客戶得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之請求查詢、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刪除等權利,其行使方式及收費方式依法令及相關規定。本公司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0條、第11條規定,執行業務所必須及法定保存期間等考量,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五、客戶得自由選擇提供資料(但依法令規定者不在此限),若不提供將影響服務申辦或其完整性。

四、資料之保護

本公司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完整儲存於我們的資料儲存系統中,並以嚴密的保護措施防止未經授權人員之接觸。本公司的人員均接受過完整之資訊保密教育,充分瞭解用戶資料之保密為基本責任,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受相關法律及公司內部規定之處分。 為了保護您個人資料之完整及安全,保存您個人資料之資料處理系統均已受妥善的維護,並符合相關主管機關嚴格之要求,以保障您的個人資料不會被不當取得或破壞。 如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第三者提供服務時,本公司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且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將確實遵守。

五、資料之使用

為了提供您更多服務或優惠,如需要求您將個人資料提供予本公司之優良商業夥伴或合作廠商時,我們會在活動時提供充分說明,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這項特定服務或優惠。 本公司對於您個人資料之使用,僅在蒐集之特定目的及相關法令規定之範圍內為之。 除非經由您的同意或其他法令之特別規定,本網站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於第三人或使用於蒐集目的以外之其他用途。

六、連結網頁之使用

本網站的網頁可能提供其他網站的網路連結,您也可經由本網站所提供的連結,點選進入其他網站。但本網站並不保護您於該連結網站中的隱私權。

七、個人資料之修正

當您發現個人資料須修改時,經過身分確認無誤後,您可透過本網站提供之服務管道進行修改、更正以確保自身權益。

八、Cookie之使用

為提供您更完善的個人化服務,本網站可能會使用Cookie以紀錄及分析使用者行為,此系統能夠辨識使用者,例如依您偏好的特定種類資料執行不同動作。

九、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正

本公司隱私權保護政策將因應需求隨時進行修正,以落實保障使用者隱私權之立意。修正後的條款將刊登於本網站上。


保固

一、保固範圍:

本公司每項產品皆針對其內建硬體提供從購買日起一年之保證。產品在客戶正常使用情形下發生故障,經鑑定為產品本身之問題,在保固期限內,本公司負維修之責任。

二、產品保固期間

主機保固一年,內建鋰電池保固6個月,配件保固三個月。

三、新品不良退換貨規定:

產品若為外觀瑕疵問題,請消費者購買時於產品之交付現場提出,離櫃後不得據以要求新品換貨。

產品自客戶購買日起七日內,若產品主體本身瑕疵所導致之損壞故障者(不含產品外觀瑕疵、軟體更新/升級),經維修中心檢測後,將就瑕疵主體以新品更換之;另若為產品盒裝內零/配/附件本身瑕疵導致之損壞故障者,經檢測維修中心僅更換該瑕疵之零/配/附件。若為軟體更新/升級者,將於檢測正常後,原機送返。為利各項檢測及換貨作業之進行,消費者若擬辦理新品瑕疵換貨作業者,應備齊下列物件至原購買門市辦理:

  1. 原購買憑證(ex.發票)
  2. 完整盒裝產品(外包裝盒、零/配/附件等盒裝所含品項,皆須齊全且如新)

以下內容均不在新品退換貨保固範圍之內

1. 人為狀況造成商品損壞(如:USB頭折斷、摔機、鏡面或是LCD破裂、外殼嚴重刮傷破損等)。 
2. 保固貼紙被更改或被撕掉、有人為拆機狀態。 
3. 天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力之災害及人為處理上之疏忽。 
4. 放置於潮溼位置或進水、泡水導致內部基板線路腐蝕。 (機板) 
5. 新品退換貨單上需註明店家、貨號、日期、確認不良原因(需確認實際不良原因避免誤判)。

商品外觀必須完整無損壞(例:刮傷、脫漆等),連同配件贈品,不可缺件,若有以上情形,將依實際狀況酌收處理費用。(限購買七天內)

 

四、產品保固期間認定

1. 憑藉購買憑證
為確保客戶的權益,消費者請保留相關的購買證明 ( 如發票或收據等…)。產品在保固期內有需要維修服務時,煩請提出相關購買證明。
2. 直接辨視
如無法提供購買憑證時,以產品標籤序號所示製造年月(製造月月份算第一個月)加兩個月為保固起始月。 註:若製造月份為2015年8月,保固則至2016年10月底止。 

五、保固除外責任規定

以下內容均不在保固範圍之內,本公司得酌收費用或不予受理

  1. 產品標籤序號不清楚、被更改或被撕掉者。 
  2. 天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力之災害及人為處理上之疏忽。 
  3. 對零件等加以不當修理及改造或調整。 
  4. 購買後因運送移動、掉落所產生之故障或損害。 
  5. 保固期過後之故障與損害的發生。
  6. 避免強烈的撞擊及重壓,這將會對產品的電子元件造成損壞。
  7. 放置高溫中(超過攝氏60度);陽光直射處或熱源、密閉的汽車中(特別是夏天)。
  8. 放置濕度高的地方(例如浴室)、灰塵多的地方。 
  9. 放置於潮溼位置或進水、泡水導致內部基板線路腐蝕(機板)
  10. 重壓或不明的外力擠壓,造成在LCD上出現破損。 
  11. 人為狀況造成商品損壞(如:USB頭折斷、摔機、鏡面或是LCD破裂、外殼嚴重刮傷破損等)。
  12. 外觀刮傷、掉漆,或因天災、人為因素造成損壞,皆不在保固範圍內,不予換新,但可以酌收維修費用或更換堪用品。 
  13. 因意外、人為破壞、不當使用、安裝、自行變更零件、天然災害或電源問題所造成之損壞,屬於人為因素損壞。
  14. 因使用本產品所造成的軟體資料任何損失或法律問題及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15. 因產品故障、維修造成機器中的資料損失或服務期間及其前後因「產品」無法使用所致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16. 本服務保證僅適用「產品」所含的硬體零件。不包含硬體或軟體使用之技術協助,亦不包括「產品」內所含之任何軟體產品。公司不接受「產品」所提供之任何軟體或所提供之任何上述類似軟體之所有明定或隱含之保固,除非於任何附加軟體服務保證書中有明確規定。

產品送修注意事項

1.        因應Apple原廠維修政策調整規範,即日起維修服務方式調整為:

  1. 報修商品由門市或維修中心代收,後續統一代送至Apple原廠授權維修中心
  2. 維修保固範圍/標準/收費/檢測返修時間概依Apple原廠規範。

2.        送修門市僅受理產品送修並進行外觀檢視/註記,不作故障判斷,實際檢測、維修及報價等事宜,概由原廠授權維修中心處理;另若經檢測,送修產品除客戶報修之部份故障外,尚有其他非保固範圍(如:人損、受潮或非自然因素造成)之故障,導致無法進行維修等功能性問題,需一併付費、維修方能處理。

3.        原廠之維修服務不包含協助備份或刪除或回復送修產品內之軟體、機密、個人資料或其他任何資料(下合稱「資料」),請客戶於送修前務必自行將資料備份或刪除並解鎖,因資料於維修過程可能遺失或毀損,原廠維修中心就送修產品內資料之遺失或毀損不負任何賠償或回復責任。

4.        送修產品上倘有裝飾配件(如水鑽、貼紙、螢幕保護貼、全機膠膜等),維修中心無法保證於檢測或維修過程確保其完整性,倘裝飾配件於檢測或維修過程發生毀損時,維修中心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5.        送修產品所取下之零組件或模組等,其所有權歸維修中心所有;以更換良品單機之維修方式時,原機所有權歸原廠所有。

6.        依原廠標準維修流程,倘送修產品係採更換模組(如主機板、液晶螢幕等)或更換單機之維修方式時,所更換之模組或單機不保證為新品,但為功能正常之良品

7.        產品保固範圍不包含產品本身瑕疵以外任何因素所造成之故障,包括但不限於:

  1. 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產品功能減損、損壞或故障。
  2. 不當使用(包含但不限於產品暴露於非原廠建議適當防護等級之環境中、人損、受潮等)、未依原廠就產品規格之操作建議或使用說明、自行拆修、任何破解(如:刷機)/改裝/安裝非原廠認可之軟體/設備/零組件等,導致產品功能減損(如防水、防塵功能不穩定或失效)、損壞或故障。
  3. 產品之原廠型號、序號條碼(即IMEI)、保固貼紙如有脫落、毀損或變更等,導致無法辨識者。
  4. 產品外觀及消耗性材料(如電池)、零/配/附件(如耳機)天線等。
  5. 其他不可歸責於維修中心之事由致無法維修者。
  6. 其餘未載事項,概依各產品原廠官方網站為準。

8.        倘送修產品非維修中心授權保固維修產品時,皆視為保固範圍外之付費維修件,惟不保證該產品送修後,是否會影響該產品原可享有之保固權益,維修中心於完成維修後將提供該產品付費維修項目3個月之保固服務。

9.        客戶於收到維修中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取回送修產品或更換良品單機後,請務必於通知取件日起30日內,持本報修單(客戶收執聯)至取件門市繳清全部維修費用(該維修件為付費維修件時)及取回送修產品或更換良品單機;客戶逾期未取回送修產品或更換良品單機時,視為客戶拋棄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維修中心就送修產品或更換良品單機可任意處置,客戶不得向維修中心為任何主張或請求。

10.     門市將會依照手機代理商的不同送回原廠維修,如不便前往門市的顧客可就近代理商送回維修。

收費說明

  1. 送修產品由維修中心初步檢測後:
    • 倘需收費:維修中心將向客戶進行報價,請客戶於接獲報價通知之後儘速回覆確認,倘超過3個工作日未回覆是否同意依報價維修或超過3個工作日後才回覆同意依報價維修時,皆視為客戶取消該次付費維修;維修中心於上開期限內收到客戶回覆同意依報價維修時,維修中心即會進行維修。
    • 無需收費:維修中心將直接進行送修產品之維修或更換零組件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客戶。
  2. 維修費用:
    • 送修產品倘已超出保固期限或超出保固範圍時,經維修中心向客戶報價,客戶於規定期限內回覆維修中心同意依報價進行維修後,客戶即應依維修中心報價全額支付。
    • 客戶回覆維修中心同意依報價維修後卻又取消該次付費維修時,客戶仍應依維修中心報價全額支付,因維修中心於取得客戶同意依報價維修後即已進行維修作業,且客戶不得向維修中心要求回復未維修前之狀態(包含但不限於更換零組件或主機板等狀況)或要求取回原機(係指更換良品單機之維修方式時)。
  3. 解鎖費用:單純解鎖不分產品廠牌統一收取處理費新台幣300元(含稅);解鎖費用不再需經上開報價流程。
  4. 補充說明:
    • Apple iPhone系列產品於保固期限內,且為保固範圍之故障時:
      • A. Apple原廠授權維修中心得以原機更換零組件方式處理故障時:維修中心則直接更換零組件。
      • B. 非Apple原廠授權維修中心維修範圍或更換零組件後仍無法排除故障時:依Apple原廠規定、由Apple原廠提供更換同機型(同規格、同顏色、同容量)單機予客戶,更換後之單機不保證為新品,但為功能正常之良品。
      • A和B兩種情形原則上皆不收取任何費用,除非Apple原廠另有規定。
    • Apple iPhone系列產品已超過保固期限(無論是否屬於保固範圍)或保固期內已超過保固範圍(如:人損、受潮或非自然因素造成)之故障:經維修中心向客戶報價,客戶同意維修中心報價金額後,客戶即應依維修中心報價全額支付。此種情況維修方式依Apple原廠規定,無法以原機進行維修,係由Apple原廠提供更換機型(同規格、同顏色、同容量)單機予客戶,更換後之單機不保證為新品,但為功能正常之良品。
    • Apple以外廠牌之產品:原則以原機進行維修,例外依各原廠規定更換良品單機或為其他處理。

維修時效

一般維修時效為「3」個工作日(以維修中心收到日起算),但下列情況除外,其餘未載事項,依送修門市(送修及取件門市:全省門市及維修中心)人員告知為準:

  1. 送修產品非屬原廠授權之維修範圍時,需將送修產品轉送回原廠處理,或送修產品所需之備品、零件等有短缺、停產情形時。
  2. 送修產品之送修地點屬偏遠地區,或送修產品之送修門市與取件門市不同,或客戶選定取件門市後又更改取件門市時,則需另再加計約2個工作日之物流時程。

客服專線:0987-587-222

Line ID:@phone.econ

客服時間:週一到週五 10:00~18:00